黄河上游水电共和45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4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东北约15km处,场址中心距茶卡盐湖约65km。风电场地理坐标为东经E99°34′0.86″~99°52′12.1″,北纬N36°22′44″~36°32′16.6″,场区面积约180km2,海拔在3000~3190m之间。场址区地处山前倾斜平原,地貌以高原草甸为主,场址地形以约3°的坡度向南倾斜,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场址开阔,大小冲沟发育场址北侧紧邻高速公路,交通较为便利。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招标项目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风电场装机总容量450MW,主要包括下列工程:
(1)发电设备及箱变基础工程:土方开挖和填筑,地基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预埋件埋设(防雷接地、电缆套管、排水管等),钢筋制安,基础环支撑件安装,基础环安装调平;接地,基础防腐密封,沉降观测,基础地面硬化、铅丝网围栏(含大门及门锁)等;
(2)场平工程、防洪排水工程;
(3)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准备与临建工程。
1.2.2 施工工期:2018年3月1日进点,4月15日首批风机基础浇筑,最后一批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完成浇筑为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30日完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实际开工时期与计划开工工期不一致,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至少2个49.5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场土建工程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不含分包业绩)。
1.6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管安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9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月15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6日 8:30~11:30,14:30~17:30。
1.9.4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