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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生态恢复设计方案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JZB18-0002
日
期: 2018年01月10日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22个风电项目
计划工期:10个工作日
招标范围:编制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22个风电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风电风机场区、35kV集电线路、送出线路,部分项目不小20公顷集中生态恢复区),修复工程设计。成果满足工程施工设计要求,满足辽宁省环保厅关于风电项目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备案要求。技术服务成果应通过会议评审,并获得
辽宁省环保厅 批复同意/登记备案。技术服务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标段划分:包1招标范围为16个风电项目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具体为:1沈阳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望海寺,望海寺东,和平,柏家沟项目;2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泉头,石虎项目;3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库分公司慈恩寺,马鞍山,卧牛石储能项目;4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康平分公司富饶山、张强、东升、敖力营子、张家窑、220kV龙康变项目;5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丹东海洋红项目。 包2招标范围为6个风电项目(生态风电场)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具体为:1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库分公司叶茂台、卧牛石项目;2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康平分公司沙金台,西关,方家项目;3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梨树沟项目。
周围环境:需自主进行现场勘察,并现场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受 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国家招标投标网(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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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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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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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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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设计方案(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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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甲级)或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2年(2015年至今)省级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环保工程设计相关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充分熟悉环保类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相关的规定,并与环保厅及地方环保部门能有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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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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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设计方案(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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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甲级)或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2年(2015年至今)省级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环保工程设计相关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充分熟悉环保类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相关的规定,并与环保厅及地方环保部门能有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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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无
1.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3要求的业绩证明。
(3)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6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该成员所承担的工作相对应的资格、资质和实际的履约能力。除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09:00整到 2018年01月18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8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相关事宜,请与
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未来科技城北2街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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