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SZBGG201801014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江苏大区2018年度第1批集中招标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电除尘可靠性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镇江市高资镇
项目规模: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2台600MW机组,2台135MW机组,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境内,北临黄金水道长江,南近312国道和沪宁铁路,东距镇江16公里,西离南京39公里。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1008217SC0001XM
项目名称: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电除尘可靠性改造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电除尘改造设备两套(含设计、施工、调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主要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五卷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工期:2018年5月20日前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生产范围内。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具有相同股东或相同主要负责人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
5)厂家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标段安装(施工)工作不允许分包。
7)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四台600MW机组及以上规模火力发电机组电除尘用高频电源装置供货和投运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及签字页的复印件,必要时根据澄清要求提供合同原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被视为无效。
3.项目经理资格(如有):二级建造师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本标段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18年01月09日- 2018年01月16日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SZBGG201801014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江苏大区2018年度第1批集中招标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电除尘可靠性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镇江市高资镇
项目规模: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2台600MW机组,2台135MW机组,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境内,北临黄金水道长江,南近312国道和沪宁铁路,东距镇江16公里,西离南京39公里。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1008217SC0001XM
项目名称: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电除尘可靠性改造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电除尘改造设备两套(含设计、施工、调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主要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五卷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工期:2018年5月20日前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生产范围内。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具有相同股东或相同主要负责人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
5)厂家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标段安装(施工)工作不允许分包。
7)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四台600MW机组及以上规模火力发电机组电除尘用高频电源装置供货和投运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及签字页的复印件,必要时根据澄清要求提供合同原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被视为无效。
3.项目经理资格(如有):二级建造师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本标段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18年01月09日- 2018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