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343023001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项目名称)经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6 ]741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路线起自建德市杨村桥镇, 起点桩号 K2418+520, 设杨村桥枢纽接已建的杭新景高速公路,经大洋、马涧,止于金华市二仙桥东,设二仙桥东复合枢纽,接已建的金丽温高速公路和杭金衢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2476+567.273,路线全长57.907 公里,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建德市、金东区、兰溪市,计划于2020年建成。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起自建德市杨村桥镇, 起点桩号 K2418+520, 设杨村桥枢纽接已建的杭新景高速公路,经大洋、马涧,止于金华市二仙桥东,设二仙桥东复合枢纽,接已建的金丽温高速公路和杭金衢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2476+567.273,路线全长57.907 公里。全线在杨村桥、梅城、大洋、大丘田、马涧、二仙桥东等 6 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其中杨村桥、二仙桥东为枢纽互通。主线全线设置桥梁 15655 米/42 座(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式立交桥) ,其中特大桥 5142 米/3 座,大桥 9628 米/29 座,中桥 885 米/10 座。主线全线设隧道 17060 米/9座,其中,特长隧道 7398 米/1 座(含竖井) ,长隧道 7215米/3 座,中隧道 1928 米/3 座,短隧道 560 米/2 座。全线设置服务区 1 处、停车区 1 处、养护工区 1 处、管理分中心 1 处、隧道管理站 1 处、隧道救援站 2 处、应急救援站 1 处、交警和路政业务用房 2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同步建设四条互通连接线共长 9.49 公里,其中梅城互通连接线 2.45 公里,大洋互通连接线 0.49 公里,大丘田互通连接线 3.90 公里,马涧互通连接线 2.65 公里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4)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0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上述标准执行,互通式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1.2 招标标段及招标范围第JJ-HB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对建设全部内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环境监理(含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补充落实、协助发包人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及后评价、协助发包人做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多个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点,并出具监测报告提交发包人,监测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噪声、水体、空气污染等一切涉及项目环境的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1.3 服务周期及质量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通过环保验收止,一次性通过验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的环境保护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高速公路的环境保护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25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
☑ 1、具有/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含监测)项目,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担的环境保护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合同协议书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
2、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建设项目施工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及省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4、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5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01月1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01月2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
招标人地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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