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综合办公楼项目附属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综合办公楼项目附属楼工程施工,已由商发改字(2016)10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内容: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综合办公楼项目附属楼工程施工,建筑面积1827平方米。
1.2总投资:3806511.34元
1.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4建设地点:商都县进修学校院内。
1.5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计划工期:2018年3月-2018年12月
2.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
内,企业资信良好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
2.3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5 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
A、“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序的承诺”;B、“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投标企业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2报名时间:2018年01月 09日至2018年01月 15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