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苑区美丽乡村建设第二批项目已由保清发改审批(2017)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欣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保定市清欣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苑区美丽乡村建设第二批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址:清苑区,共涉及村庄28个
建设内容:民居改造、实施街道硬化、村庄绿化、村内亮化、厕所改造、“三清一拆”和垃圾治理、乡村文化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90天
监理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止。
招标范围:清苑区美丽乡村建设第二批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总监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4需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