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无锡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无锡联通2018-2019年度营业厅家具和道具集中采购(招标编号:WX-G-K1-2017-35,招标代理编号:04-06-04A-2018-D-C0025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需招一家单位进行无锡联通营业厅家具及道具制作。服务内容包括营业用家具及道具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维保等,营业用家具及道具严格按照2015年度江苏联通实体渠道空间识别(SI)规范及2018-2019年度无锡联通营业厅道具技术参数要求。
1.2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及以上。
2.2、投标人或原厂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制造商参加投标则授权经销商必须放弃投标);
2.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增值税税率为17%。
2.5、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等财务严重不良状况,并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
2.6、投标单位具备2015年1月1日以来1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案例,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体现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关键页,原件备查。签订框架合同的,需提供订单或发票及合同关键页。
2.7、当地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在无锡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常驻服务人员,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能力。非无锡本地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日内能在无锡设立项目部或分公司(以公司或负责人名义购买或租赁的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本项目合同期限结束)(本地证明指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17 时30分。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无锡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无锡联通2018-2019年度营业厅家具和道具集中采购(招标编号:WX-G-K1-2017-35,招标代理编号:04-06-04A-2018-D-C0025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需招一家单位进行无锡联通营业厅家具及道具制作。服务内容包括营业用家具及道具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维保等,营业用家具及道具严格按照2015年度江苏联通实体渠道空间识别(SI)规范及2018-2019年度无锡联通营业厅道具技术参数要求。
1.2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及以上。
2.2、投标人或原厂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制造商参加投标则授权经销商必须放弃投标);
2.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增值税税率为17%。
2.5、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等财务严重不良状况,并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
2.6、投标单位具备2015年1月1日以来1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案例,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体现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关键页,原件备查。签订框架合同的,需提供订单或发票及合同关键页。
2.7、当地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在无锡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常驻服务人员,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能力。非无锡本地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日内能在无锡设立项目部或分公司(以公司或负责人名义购买或租赁的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本项目合同期限结束)(本地证明指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17 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