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安铃木2018年天猫旗舰店代理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主要代理品牌:长安铃木主品牌、服务品牌及旗下所有全系列产品。
2.1.2代理运营期限:2018年03月1日——2019年02月28日。
2.2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工商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注册资金要求不小于500万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营销或策略咨询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
3.2. 供应商有较为丰富的多平台电商项目运营经验(如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微信商城等),并且拥有不低于3年的天猫代理运营及店铺站外推广经验,代理运营品牌总数不少于5家。其中2016年至今,天猫及淘宝电商平台代理合资汽车品牌业务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质有效证明资料: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包含能体现跟本项目业绩相关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3.3. 与淘宝、天猫平台有良好合作关系,确保与平台工作的对接沟通顺畅等;
3.4. 团队有丰富的汽车销售、培训、管理、策划、电商运营经验,对长安铃木有一定的了解,愿意为长安铃木服务;
3.5. 服务长安铃木团队专职人数13人及以上,根据长安铃木的业务发展需求,在不另行增加预算的基础上,服务人员配备数量能及时调整增加,且必须确保能满足天猫旗舰店运营的各项服务需求。其中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平台运营、活动策划、客服主管)在投标公司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他岗位(推广专员、技术支持、美工设计、客服专员)在投标公司工作年限不得低于1年,须提供以上各类人员的2017年7月到2017年12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出具,人员名单为中标之后的服务团队名单,人员需提供中文名且需与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一一对应);以上人员需要提供人员简历,并加盖公章;
3.6. 具有运营费用垫付能力;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近三年有不良合作史的;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出具信誉声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5日到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506室(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