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测试)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工程(项目名称)已 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 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建设项目的 批复》(厦发改社会[2008]12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招标人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翔安区新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471848.866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公共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图书馆、专业实验室及实验附属用房、学生公寓、食 堂、生活福利及附属用房;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 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市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约 70898.58 平方 米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 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层数:地上 5 层局部 2 层 建筑高度:26.65 米 单跨跨度:24.75 米 单体建筑面积:16218.72 平方米(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 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2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656 个日历天(适用 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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