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北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储能调频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投资运营方,即投标人为本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与招标人分享项目的收益。同时,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河北建投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参股20%左右)合作投资运营本项目,合作的具体模式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工程范围:储能系统方案设计和全部设备提供;储能系统在#1、#2机组电气和信号接入改造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设计和实施,包括新增开关柜体,电缆桥架制作,电缆敷设,#1、#2机组DCS与厂内远动系统扩容改造(如需要),新增设备基础土建,消防及照明配备,与调度、能监办等外部协调;以及合同期内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备品备件等。并提供详尽的资料和图纸,包括试验、设计、供货、现场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行、电网验收、培训等。
2×330MW机组公用储能AGC调频系统改造土建、施工、供货、安装、调试、投运、验收、运行、检修、维护及原有设备配件的拆除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2×330MW机组电气和信号接入点扩容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3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投运,因调度批准的机组检修工期调整或季节因素影响开工日期可能顺调,变更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大容量(5MW级以上)储能系统运行业绩或具有与电厂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其他项目运行业绩,业绩类型为投资运营或EPC总承包或设备销售,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在设计、承建、安装、调试等项目实施环节须选用具备相关行业资质的单位,并获得招标人认可。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若联合体最终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有检察机关在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要求查询企业、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1月10日至2018 年 01 月 16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00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相关证件;
(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具备大容量(5MW级以上)储能系统运行业绩或具有与电厂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其他项目运行业绩,业绩类型为投资运营或EPC总承包,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