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对粉煤灰运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 招标人(项目法人):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
邹县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运营服务招标,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主要参数、规格 |
|
1 |
粉煤灰运营服务 |
1、邹县发电厂范围:一二三期粉煤灰分选运行、粉煤灰装车、设备系统维修、检验试验、计量过磅、运灰道路秩序维护、灰库区域灰渣清理保洁。岗位配置人数103人,合同期限2018-2019年度。 2、邹县发电有限公司范围:四期粉煤灰分选运行、粉煤灰装车、设备系统维修、检验试验、计量过磅、运灰道路秩序维护、灰库区域灰渣清理保洁。岗位配置人数94人,合同期限2018-2019年度。 |
CHDTDZ047/16-QT-0201 |
四、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运营项目。
2、建设地点:邹城市唐村镇长兴路1号。
3、项目概况: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粉煤灰运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方从事过至少2年及以上电厂粉煤灰运维服务类工作证明(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记录。近五年在火力发电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项目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8年1月10日-- 1月15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0日 - 2018年1月15日17 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