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9~10#楼岩棉板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委托,就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9~10#楼岩棉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
2、项目名称: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9~10#楼岩棉板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位于西固区新城、东川镇辖区
4、项目内容:东川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9~10#楼岩棉板采购项目(具体数量及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按项目进度要求及时供货。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并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良好声誉的专业制造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则制造厂家须为兰州市墙改办进行备案登记的合格材料厂家,取得甘肃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证书。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委书,并提供制造厂家相关证明文件(制造厂家须为兰州市墙改办进行备案登记的合格材料厂家,取得甘肃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2014 年 12月至今)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且无重大安全事故;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产品须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7、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作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7号华富大厦403室)
2、报名时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厂家须为兰州市墙改办进行备案登记的合格材料厂家的证明,取得甘肃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证书。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委书(生产厂家无须提供);近三年(2014 年12月至今)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报名时应提供制造厂家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同时提交二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