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Z2018/M01
开标时间:2018-01-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澜沧江流域华能在建工程有乌弄龙、里底、托巴、黄登、大华桥、苗尾、橄榄坝等水电站。
二、招标范围
工程 |
材料 名称 |
数量 |
执行标准 (按最新标准执行)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乌弄龙/里底/托巴/黄登/大华桥/苗尾/橄榄坝等水电工程 |
建筑 钢材 |
2.5万吨 |
GB/T14292 GB 1499.1 GB/T702 GB 1499.2 |
祥云转运站/呈贡转运站 |
除高线、盘螺或招标人特殊要求外,均按9米定尺供货 |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钢材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查、交付以及相关的服务;
3.以上招标货物的交货地点为祥云转运站(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专用线)或呈贡转运站(云南中畅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所有项目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生产厂家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2.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具有进行大中型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 投标人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应具有国内类似工程的供货经验和业绩。
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的说明(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近3年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
6. 投标人具备本招标范围内材料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年产量在150万吨以上。
7.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指定其参加本次钢材采购投标(高线和Ⅲ级钢筋)的授权书。
8.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高线和Ⅲ级钢筋)的唯一代理商。
9. 生产厂家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的(高线和Ⅲ级钢筋)产品。
3. 同一个生产企业对本标采购的钢材(高线和Ⅲ级钢筋),只能由本企业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 本标采购的圆钢产品,受需求少、生产企业生产受限、市场需求量少及规格特殊等方面的影响,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所投圆钢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及是否是生产厂家唯一代理商的资格进行限制。
5. 针对本标采购的圆钢产品,投标人所确定采用的圆钢生产厂家,应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关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年产量、供应业绩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进行填报,否则后果自负。
五、招标工作安排
于2018年1月9日9:00时起至2018年1月13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