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加工装置加氢吸附剂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400165)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公告附件.rar
单位 用量
1 吸附剂1 详见公告附件 M³ 34
2 吸附剂2 详见公告附件 M³ 34
3 吸附剂3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4 吸附剂4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5 吸附剂5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合计 95
付款方式: 60%到货款,30%性能验收款,剩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质保期:货到现场,经性能验收考核合格后12个月。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具有危险固废回收资质或与有危险固废回收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回收处理协议,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3份单笔合同供货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吸附剂供货业绩(以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0日至2017年0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