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对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回收、装卸、拉运、无害化处理。预计处置量为600吨。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服务商; 2.具有合格有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证书核准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涵盖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HW08类别中的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071-001-08)、经营规模满足本项目需求; 3.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或与有该资质的单位签订有危险货物运输协议; 4.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8-01-10 14:00:00至2018-01-15 17:00:00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