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YJZC-2017-057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大修工程材料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00%,现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大修工程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
2.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包件,分别为:
包件2(悬式复合绝缘子等);
包件4(防火材料等);
包件8(高空作业车配件);
包件9(110kV隔离开关导电回路等);
2.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所有包件共性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近三年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4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 各包件其他资格要求:
3.2.1包件2(悬式复合绝缘子等):
(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
(2)具有同类产品目录内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3.2.2包件4(防火材料等):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
(2)防火材料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开标现场提供3C认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叁级(含)以上资质、承修类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或投标人须委托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叁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施工。
(4)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国网或南网或内蒙电网至少承担过3项防火材料销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5)投标人须负责带电安装防火材料,出具安装承诺书。(开标现场提供安装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2.3包件8(高空作业车配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机械设备维修内容。
(2)投标人须负责安装调试,出具安装调试承诺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包件9(110kV隔离开关导电回路等):
(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
(2)具有同类产品目录内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0元/包件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