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HGS-2017-05)
受成都佳合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成都佳合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矿渣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成都佳合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专业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七部委第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27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 30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6]44 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股份采购[2016]70 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成都佳合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所需的矿渣粉进行公开招标。
1.2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述:
招标人拟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拟采购矿渣粉定点采购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为成都佳合混
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拟采购矿渣粉供应服务。
2.2 供货地点:成都市
2.3 供货工期:2018 年 01 月~2018 年 12 月(具体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整个供货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2.4 招标内容:成都佳合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用混凝土矿渣粉采购。具体包件划分、包件数量详见附件 1 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
万元。
(2)生产能力要求:矿渣粉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 20 万吨以上,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的财务未连续 3 年出现亏损状况并提供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矿渣粉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用
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及《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至今)具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
(6)信誉: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没有不良记录(如: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招标人
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7)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包件:包件号 KF-01。
3.4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各包件进行投标,中标包件数为一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