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35千伏青岐站改造工程可研-设计捆绑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计部〔2017〕1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或电力发展基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根据电网规划,初定工程本期建设规模如下:包括终期建设3×40MVA主变、4回110kV出线及36回10kV出线,首期建设2×40MVA主变、2回110kV出线及24回10kV出线。考虑新建2回110kV出线至220kV洲边站,新建110kV架空线路2x10km。投标文件以此为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并论证,最终确定的工程规模以最新电网规划及可研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核准申请材料编制)。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本工程咨询、设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勘查工作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勘察部分若采用分包,须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同意。
4) 设总要求专业对口(送变电或电力或电气)的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5)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其他:
a、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
b、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7)为防止投标单位之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除投标资格或废除中标资格: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b.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
c.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工作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