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第2017100214FS0851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根据钻采工艺研究院每年人工井壁深部防砂现场施工工作量,结合施工时配套服务工作需要,计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人工井壁深部防砂施工配套服务项目的承包商和综合单价。本招标项目是辽河油田重点技术推广项目的施工配套服务项目,本次招标依据施工项目需要2000型及以上施工车组1组(车组构成见技术要求),计划文号:油辽钻采【2017】10号。
2.1.2招标范围:
辽河油田开发井、探井、评价井及天然气井的人工井壁深部防砂施工车组配套服务,主要是提供人工井壁地层深部防砂施工时的施工泵车、混砂车、管汇车、仪表车、液罐车、砂罐车和反洗车等,同时包括专业的操作和指挥人员可以根据设计泵注表和现场具体情况完成人工井壁深部防砂施工泵注工作。
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详见明细表),需要2000型及以上施工车组1组,车组构成见技术要求。预计工作量100井次,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人工井壁深部防砂车组服务主要是提供防砂施工时的施工泵车、混砂车、管汇车、仪表车和各类罐车,根据钻采院的要求完成施工配合工作。
2.1.3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
序号 服务名称 建设单位 单位 控制价(万元) 投标人报价
1 人工井壁防砂服务 沈采、锦采 次 5.5
茨采、欢采 5
曙采、金马、兴采、高采、冷家 4.5
2 地层深部防砂服务 沈采、锦采 次 8
茨采、欢采 7.6
曙采、金马、兴采、高采、冷家 7.2
注:以上价格不含税。
2.2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2017100214FS0851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的单位要具备人工井壁深部防砂车组服务的车辆设备。投标人具备配套服务施工能力,配有泵车、混砂车、管汇车、仪表车、平衡车、节流管汇等仪器和工具,并提供相关设备证明材料。中标单位要服从钻采院工作安排,满足钻采院生产需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允许转包;
3.4 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含1000万元);
3.5 投标单位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应掌握现场安全操作技能,身体健康;
3.6 没有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履约纠纷、或虚假投标被通报的情况;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情形;
3.8 人员资质方面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岗位员工经安全培训并取得HSE证书、经井控培训并取得井控证书、经培训并取得硫化氢证书,管理人员经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11 08:30:00 至2018.0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