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惠东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第三标段:县区局立项批复-2片区)(重新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以惠供电计〔2017〕15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惠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惠州惠东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不涉及变电站10千伏新出线和10千伏高压配网联络关系调整的业扩配套项目(即县区局计划建设部负责基建中压配电网业扩配套立项项目,但不含低压业扩配套立项项目)及应急项目施工,计划总投资255万元。(具体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供电局2018年度最终批复项目为准)。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与惠州惠东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第四标段:县区局立项批复-3片区)(重新招标)为同一标的项目,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②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③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④根据 “关于调整公司基建承包商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15〕31号)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承包商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电网建设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报名单位持证上岗人员须持有电工作业(安装、维修)、电工作业(电气试验) 、电工进网作业(高压)等三大配电网建设类国家有关部委(安全监管局、能源监管局)颁发的证件,且相关证件须附注册有效期页及注册单位页。三大类人员应合理配置,持证上岗人数必须在20人(含本身)以上,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一人计算。并且需提供持证上岗人员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由社保局或税务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险申报个人明细表”或”个人缴费明细”。
3.11 惠州惠东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市局立项批复)、惠州惠东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第二标段:县区局立项批复-1片区)、惠州惠东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第五标段:县区局立项批复-4片区)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00时00分至2018年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