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羊角圩东环城线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电发改投审【2016】9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电白区县道和县通镇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投资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羊角镇,路线全长0.597公里,起点(K0+000)与羊角农民工子弟学校门前道路相接,终点(K0+597)与县道X634相交,路基宽度1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40km/h,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涵洞7道,平面交叉3处,在现道路基础上进行局部路面改造。(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预算建安费(含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合计约为168.67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1 个施工标段,工期为30天。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满足所承担对应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资质、人员等要求,财务等其他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资质及人员等要求表
施工项目
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羊角圩东环城线路面改造工程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项目经理(含备选):具有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任务。
2、项目总工(含备选):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备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
说明:1、项目经理(含备选)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 本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 1 月 30 日 9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