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见证取样检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
2.1.2建设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 。
2.1.3建设规模为: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为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在机场范围内的一部分,国际机场站利用1号线车站建设中预留的车站进行改造,本次新建T4航站楼站与国际机场站~T4航站楼站区间。T4航站楼站位于T4航站楼东侧交通中心下,为地下二层岛式明挖车站,车站共设2个出入口和2组风亭,车站总长258.8米,有效站台长140米,宽14米,标准段宽23.1米,建筑面积17789平方米。国际机场站~T4航站楼站区间出国际机场站后沿东北方向敷设下穿既有1号线区间隧道、机场办公区、机场第一跑道、拟建T4航站楼、到达T4航站楼站,区间长度3636.09米,区间采用盾构法、矿山法、明挖法。
2.1.4见证取样检测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全线车站、区间及附属工程等。
招标内容: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工作包括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应同时具有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应涵盖全部招标内容),及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应涵盖全部招标内容),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形式、使用功能基本类似,建筑规模基本相当或以上的大型市政交通工程等见证取样检测业绩。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含)以上类似项目检测经验;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