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环江县城区道路铺设沥青路面及附属工程(大安路、西南路、新安路)施工招标已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审批[2017]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SHHJG20182001
建设规模:城区道路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包括大安路段、西南路段、新安路段
合同估算价:约385.76万元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þ无要求 □有要求
4. 投标报名
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1月10日至 2018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