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1.2工程概况:
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机组超低排放区域的道路多处已经沉降,路面坑洼不平。本次整修项目主要为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并创造一个安全通行的条件。路面修复的区域包括油泵房区域、办公大楼候车厅前的路面、经二路纬十路路口、经二路靠废铁场路面、经二路化学净水区域道路、经二路污水泵处理路面、经一路纬八路路口区域、纬十七路经十路、燃料纬十一路经六路、脱硫辅助区进口区域的道路修复。
以上路面的沉陷,部分是由于下方的雨污水管道漏水,导致水土流失而产生的沉陷,所以本次工程还包括雨污水管道的修复,具体包括:经四路纬十四路雨水管道、井修复,经三路纬六路雨水管道、井更换、办公大楼候车厅前经三路污水管的修复、脱硫辅助区进口区域雨水管道的修复。
厂区内架空设备构建筑钢砼柱面层已经风化,出现了剥壳的现象,钢筋已经裸露,所以本次工程还包括超低区域构建筑钢砼柱及梁裸筋处理。
1.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1、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超低排放区域路面整治工程。
2、本标段招标范围:
1)超低区域构建筑钢砼柱及梁裸筋处理
2)厂区内其他区域道路及下水道整治
3)脱硫辅助区域雨水管道路面整治(仅含进口区域,未包含靠近围堤的道路及雨水管)
1.4工期要求:
总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的
2.2.2投标人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
2.2.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5项类似工程业绩。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0日9:00起至2018年1月15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3.5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 /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