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65MW,是国内首座大型IGCC发电装置,2012年11月投产发电。IGCC机组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核心气化设备由华能自主研发,是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大课题和2015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依托项目。
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概述如下:需将中压废锅(E-3601)安装于混凝土框架内16.5米层平台,首先拆除原有中压蒸汽过热器(E-3604,DN1200*9457mm,净重22830Kg),然后安装中压废锅(E-3601,DN1600*8759mm,净重15130Kg)。在框架内全部使用手拉葫芦吊装,在设备运输出框架后,使用2台汽车吊共同吊装。与中压废锅(E-3601)相连的管道、阀门数量见《E-3601综合材料一览表》。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取得“GC1、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效。
3.3投标人应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3.6 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0日9:00起至2018年1月1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