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华能宁夏大坝四期工程铝管支撑耐热扩径导线及附属设备(HNZB2018-01-01005/01)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本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招标,现对有意愿的申请人发出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宁夏大坝四期扩建2×660MW机组。本期工程新增750kV出线一回。电厂三期工程进行相应改扩建,750kV配电装置建成后电厂三期工程和本期工程共组成2个4/3完整串,二回750kV出线,联合送电。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750kV架空导线1批,共计1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1.3 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在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进行核实查证;
2.1.5不是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各申请人承诺,如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大坝电厂四期750kV架空导线: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应具有自2011年1月以来在750kV及以上电压等级2个以上的应用业绩,出具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所投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
3.报名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8年1月10日10:00起至2018年1月1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