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红军镇红军精神永放光芒浮雕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旬阳县红军镇红军精神永放光芒浮雕工程已由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投资[2013]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旬阳县红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招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旬阳县红军镇崖屋河入口。
2.2工程规模:红军镇崖屋河入口处建长征27人、规格场58米、高8米的雕塑群。
2.3计划工期:90天 。
2.4招标范围:施工图中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458.6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范围包含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最少两个类似业绩);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因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11日到2018年1月 17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在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三层招投标管理中心1306室项目负责人本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及业绩证明(以担任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工商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注:以上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地点为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1305室三层开标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sntba.com》及《三秦都市报》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旬阳县红军镇人民政府 地址:旬阳县红军镇
联 系 人: 陈重朝 电话:18717562339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莹 电话号码:15191530662
旬阳县红军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