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国华盘山电厂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80100175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国华盘山电厂保安服务项目,包括厂界区域治安保卫管理,设置执勤岗位,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治安保卫和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保障辖区治安、交通安全秩序稳定,保证公司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类似公共安全及保安服务的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未被列入违法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3 投标人提供2014、2015和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利润表(损益表);
6.4 近三年(2015、2016、2017)每年均具有火电厂保安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5 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证明材料或针对本条款的承诺书)
6.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7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