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轻工业学院委托,就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及科学校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本次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及科学校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2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1419号;
2.5 服务期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年;
谈判响应人应符合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谈判响应人单位的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派专人做好日常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