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设备采购
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1 消防设备采购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具有提供相应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的能力。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具有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潜水装具、消防用红外热像仪、重型支撑套具、多功能消防水枪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
6.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8.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34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17时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