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S-B楼
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编
一、招标条件
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S-B楼工程,已由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呼开经发【2014】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S-B楼工程监理(二次)
2.
3.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地上四层公共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862.5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5.94米,施工全过程监理。
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2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评标准。
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 计划投资:约1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1日至2018年01月1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
3.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3) 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五、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1月18日至2018年01月24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
3.招标文件出售:监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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