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齐桓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红色记忆”爱国教育场馆建设项目已由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桓发改项审【2017】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齐桓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桓台县柳泉北路4611号。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3388公顷,主要建设土建工程地上面积24898.40平方米,地下面积8028.36平方米,其中:英雄秀场地上面积17898.40平方米,地下面积8028.36平方米,红区面积600平方米,民国街面积3200平方米,人民公社街面积32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8年 2 月 6 日开工;2019年2月5日竣工,施工总工期: 364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给水、采暖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的施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红色记忆”爱国教育场馆建设项目英雄秀场馆;
标段二:“红色记忆”爱国教育场馆建设项目A区(公社街)1#、2#综合楼,B区(民国街)1#、2#、3#综合楼,C区(红区)综合楼。
2.9建筑渣土:
标段一:类别为三类,产生数量约为27444.81m³;
标段二:类别为三类,产生数量约为1209.67m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