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清水字【2018】1号《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关于清镇市2017年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省级防汛抗旱经费)安排意见》和清水党纪要【2017】17号党委会精神,决定清镇市2017年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省级防汛抗旱经费)工程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ormal align=center> 2.1项目名称:清镇市2017年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省级防汛抗旱经费)
2.2项目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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