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秀区龙宫河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已由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办〔2017〕4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安顺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西秀区龙宫河水库工程监理招标;
2.2项目地点:安顺市西秀区新场乡勇江村勇克组;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龙宫河水库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和提水及饮水工程,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溢洪道、提水泵站。灌溉渠道、供水主管及附属设施等。龙宫河总库容628万立方米。工程规模为小(1)型。
2.4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2.5招标范围:施工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的企业;
3.3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 年1 月11日00时00分至 2018年 1月18 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 年 1 月 11 日至2018 年 1 月 18 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下载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图纸获取方式详见第8条其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 2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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