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工程名称:2017年度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建南村、镇湖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测绘、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 。
1.1.3 工作范围: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建南村、镇湖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
1.1.4 项目批准文件:云发改投资﹝2017﹞90号
1.1.5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6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450.11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机井3个、农沟14条、农渠12条、布设涵管1条、机耕桥98座、建设水闸共2座、变压器2个、建设生产路3条 、生产路2条、修建景观亭3座、设置下田坡道84座等工程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444.2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271.30万元,设备购置费6万元,其他费用1066.66万元,预备费100.32万元。
1.1.7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详见:2017年度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建南村、镇湖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测绘、规划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合同)。
1.1.8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 编制竣工图。
1.1.9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具备土地规划等级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农业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具有测绘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2条。
1.2.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土壤、环保、水利等)高级职称。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月 10 日 9时 30 分至 2018 年 1 月16 日 16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