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FWGK450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九采油厂(新站、新肇、敖南作业区,含新肇公司)井下作业工程;
2.2招标编号:2017FWGK4508;
2.3计划投资:人民币1450万元(不含税);
2.4服务期限:2018年2月16日至2019年3月31日;
2.5实施地点:第九采油厂(新站、新肇、敖南作业区,含新肇公司));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第九采油厂(新站、新肇、敖南作业区,含新肇公司)南片三个作业区井下作业外协工作量,主要内容是随时出现需维护作业井、部分措施井、油水井洗井和新井井下作业工作量,项目资金来源为第九采油厂2018年成本预算,估计工程施工总费用1450万元(不含税)。油田区域特点是油水井地面环境复杂,油水井属地区域土地问题复杂突出,施工难度大。招标工作量和签订合同工作量暂定,结算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本项目为框架项目招标,中标人数量2人,最少1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入围5支作业小队,排名第二的入围4支作业小队,按照入围队伍数量分配工作量。招标人可以优选中标单位未被其它采油单位选中的较新设备的作业小队,选定队伍不允许被其它采油单位选中;每支队伍按161万(不含税)的工作量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数量1人,则剩余工作量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再次招标(剩余工作量=1450万-中标单位中标小队数量和*161万);如果中标人达到2人,而2人可供选择的作业小队数量之和不足9支,则顺延增加1名中标人,补充不足作业小队,顺延增加1名中标人被选中的作业小队数量不超4支;如果3名中标人得到工作量的作业小队数量之和还不足9支,则剩余工作量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再次招标。(剩余工作量=1450万-中标单位中标小队数量和*161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井下作业企业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8-1-11 9:00:00至 2018-1-17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