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2018年配网架空线路带电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对清远供电局2018年配电网修理、技改及应急项目的架空线路带电作业工作,包括:10kV带电接火、带电解口、带电修补导线、带电处理导线异物和带电安装或更换故障指示器、开关、刀闸等工作实施施工,计划投资约1200万元(备注:本招标项目如与广东电网招标改革方案有冲突,将按照招标改革方案进行调整)。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对清远供电局2018年配电网修理、技改及应急项目的架空线路带电作业工作,包括:10kV带电接火、带电解口、带电修补导线、带电处理导线异物和带电安装或更换故障指示器、开关、刀闸等工作实施施工招标(备注:本招标项目如与广东电网招标改革方案有冲突,将按照招标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年中调整后若有新增同类项目也可沿用该项目招标结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3.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5具备带电作业车及具有至少5名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操作人员。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监理、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15日16时00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