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电石渣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材料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材料招标订货的条件。现特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电石渣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电石渣为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硫酸分厂生产物资
2.4招标范围:
15200吨电石渣采购,主要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供货;
交货地点: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易门铜业有限公司(需方仓库)内落地交货。
注:本项目选取2名入围中标人,单价最低中标人供货数量占比在50%以上,最终供货数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商或供货商,且均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质量要求 |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格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 |
3.3业绩要求 |
2015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3个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
3.4信誉要求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书。 |
3.5其他要求 |
1)、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应有制造商的授权,其中制造商的资质应符合3.1资质要求; 2)、代理经销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3)、代理经销商的业绩必须为代理经销商自身业绩。 |
3.6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9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