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分公司委托,对煤炭洗选分公司麻家梁选煤厂脱粉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TGJZB-TM18012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麻家梁矿。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主厂房增加原煤脱粉系统(新增6台脱粉筛、3台脱泥筛),原主厂房钢结构的改造,原有设备的拆除及与之相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电气变配电、照明、管路、非标、安全防护、安装、技术、服务和培训等交钥匙工程。
2.3 计划工期:2018年4月30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行业(选煤厂)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资质证书中许可范围内具有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负责人:机电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有5年以上选煤厂设计或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同类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机电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有5年以上选煤厂设计或施工技术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三项选煤厂总承包项目;
现场实施施工负责人:机电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具有壹级建造师资格,有5年以上选煤厂设计或施工技术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三项选煤厂总承包项目;
4) 业绩要求:总承包投标单位提供近五年至少完成一个5.0Mt/a以上选煤厂设计且已正常运行项目业绩;
5) 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
6)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7) 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8) 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等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系列标准);
9)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的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0) 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无重大合同违约;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情况;承诺为施工人员提供工伤保险;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出具承诺函;
11) 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12)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