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合成油厂凝液精制单元改造BT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022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工程概况:合成油厂凝液精制单元主要是对合成油厂的透平凝液、洁净工艺凝液和潜在污染工艺凝液分别进行回收处理,装置原设计规模2200t/h,现对凝液精制单元进行改造。
招标范围及内容:
凝液精制BT招标范围包括工艺包及专用设备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原装置部分保护性拆除、新建装置施工、系统调试、性能考核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监理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1)建设期(设计、采购、拆除、施工):与原装置的集成和连接、勘察、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工作(含对原装置的部分机泵出力核算工作);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保管工作;原装置部分保护性拆除工作、新建装置施工、新建装置与原装置的连接工作等;建设手续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告知、工程质量监督委托及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委托);与原装置同时生产的施工安全隔离工作;工程监理委托工作由招标人另外完成并管理。
(2)调试期:动设备试车,仪表、电气等专业联调、调试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
(3)性能考核及试运行期:期间的技术服务、培训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运行操作人员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管理。期间的公用工程及原料消耗由招标人供给;期间的所有生产辅材(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润滑油脂等)由投标人供给。在性能考核期间,若一次性能考核不通过,修改期直至最终性能考核通过的公用工程及原料消耗由投标人承担。
(4)装置移交:装置移交前投标人须按照技术清单要求完成移交工作。
(5)上述各期间的现场文明清洁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装置区保洁、卫生间设置及维护、垃圾清运等)。
里程碑节点:
项目开工日期:2018年2月5日
现场开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
投料调试: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性能考核: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装置试运行: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装置移交:2018年11月1日
按照招标人要求的里程碑节点,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详细报出各阶段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并对工期进行承诺。
工艺指标要求:
(1)装置性能考核验收标准:
1)处理能力保证值
系统设计处理能力满足以下要求:
透平凝液处理能力:1080t/h;
洁净工艺凝液处理能力:900t/h;
潜在污染工艺凝液处理能力:660t/h ;
凝液精制系统总处理能力:2640t/h;
装置的操作弹性:25%~100%
2)处理后凝液水质应达到高压锅炉给水水质要求,主要指标如下:
序号 |
项目 |
规定值 |
单位 |
1 |
氢电导率(25℃) |
≤0.2 |
S/cm |
2 |
铁 |
≤20 |
g/L |
3 |
铜 |
≤3 |
g/L |
4 |
油 |
≤0.3 |
mg/L |
5 |
SiO2 |
≤20 |
g/L |
6 |
硬度 |
~0 |
mol/L |
7 |
钠 |
≤5 |
g/L |
8 |
PH |
8.8-9.3 |
3)其他性能保证要求
a.透平凝液系统废水排放率不大于0.5%,工艺凝液系统废水排放率不大于3%。
b.活性炭灰分<0.5%; 单台活性碳过滤器首次投用,冲洗48小时,活性碳出口硅含量增加值<200μg/L,冲洗168小时,活性碳出口硅含量增加值<50μg/L,运行15天后,出口硅含量不增加;活性炭寿命>2年,运行期间活性炭每年补充量小于20%。活性炭过滤器反洗排水量<1%。
c.混床阳离子树脂最高使用温度120 ℃ ,阴离子树脂最高使用温度80 ℃ ,在≤60℃正常工况下运行,混床树脂使用寿命≥3年。
d.废水排放水质符合详细设计统一规定HQC-00000-010-SP-0003“公用工程规格及界区条件表要求。
e.设备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为20年。设备年操作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且能够连续运行3年。
f.系统设备所产生的噪声控制在低于 85 dB(A)的水平(距产生噪声设备1.0米处测量)。
g.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投标人保证其所提供设备(供货范围内)能长期稳定有效运行,运行指标符合技术协议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B. 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C. 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函或其他资金来源证明;
D. 提供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在煤化工、石油或石化行业内成功运行的类似含油凝液回收处理项目,单套处理能力至少100t/h,合同模式为EP、EPC、BT、BOT或BOO,提供合同及用户评价证明。
E.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或凝液精制EP、EPC、BT、BOT或BOO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4)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5)试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担任过2个与本项目工艺类似的凝液精制单元成功运行管理工作。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1日至2018年01月1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购标联系人:胥海娟,电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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