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8年制氮、注氮施工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招标方指定的油水井及装置。
2.2招标项目规模:具体数量以计划工期内招标方实际量为准,不超过600万元。
2.3计划工期:2018年1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制氮及注氮施工服务。
2.5标段划分及工期: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
本工程的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或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开始至项目实施后通过权威部门检验后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各项检验技术资料为止。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取得制氮、氮气注入施工相关资质。
3.1.3 投标人具有固定或移动式制氮及注入装置,具备与本项目规模和性质类似项目经验与业绩。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3.1.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油田相关制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质量要求
4.1按委托方的技术要求提供产品。
4.2产品性能指标:油井注入氮气纯度≥95%(V/V),装置置换用氮气纯度≥98%(V/V)。
4.3按照招标方工艺设计要求完成施工,现场注入确保施工安全。
5.其他要求
5.1 投标方无HSE违规记录,对二氧化碳注入施工过程中HSE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2投标方按约定的期限、质量标准组织施工,队伍资质、设备性能等符合约定要求,对提供的材料质量负责。
5.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4中标方随时接受招标方监督,并及时整改招标方提出的问题。
6.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7、招标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
7.1请有意向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