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
2.2招标范围:对公司现有生产区域用水进行水资源论证。包括1-6#焦炉生产装置及配套化产品装置、焦油加工生产装置、苯精制生产装置、甲醇生产装置、炭黑生产装置用水及其他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用水。
2.3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论证及相关批复
2.4招标编号:0632-1820FW4L0050
2.5服务内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有良好的信誉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
3.4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