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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股份公司路桥公司河北高速新元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通用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0
 国电建股份公司路桥公司河北高速新元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通用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2-18002
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元高速公路工程使用的水泥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单位(九分部,即买方)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计量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元高速公路为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22.449公里,估算总投资11.08亿元。
本项目起点位于新乐郭村枢纽互通起点,项目起点桩号K231+445,;路线向西南经新乐、石家庄机场、正定高新区至正定拐角铺村,项目终点位于正定拐角铺枢纽互通中心,桩号K253+894。全线设置互通5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服务型互通3座,大桥410米/1座,分离立交10座,涵洞18道,通道34道。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全线新增占地452.89亩。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34.5m路基宽度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
2、招标范围:新元高速 (九分部)用水泥。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1

散装水泥

PO42.5

283394

合计

283394

备注:本表水泥数量(包含高性能混凝土水泥用量92503吨)都为暂估量,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
3、采购数量:约 283394吨。该数量仅供投标报价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4、招标人将采购数量分别授予两个中标人,两个中标人的供应量及供应范围为:
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量约148780吨,供应范围为:1#拌合站(位置K235+545附近)约36479吨; 2#拌合站(位置K239+587附近)约33562吨;3#拌合站(位置K242+400附近)约26158吨;HZS180拌合站(地址在新乐市金地建材旁)约34080吨(该HZS180拌合站的水泥约有27751吨用于拌制高性能混凝土);HZS120拌合站(地址在新乐市金地建材旁)约18501吨(该HZS120拌合站的水泥18501吨全部用于拌制高性能混凝土)。
第二中标候选人供应量约134614吨,供应范围为:4#拌合站(位置K244+187附近)约23192吨;5#拌合站(位置K246+829附近)约22016吨;6#拌合站(位置K249+176附近)约25640吨;7#拌合站(位置K251+753附近)约14107吨;HZS120拌合站(地址在新乐市金地建材旁)约49659吨(该HZS120拌合站的水泥约有46251吨用于拌制高性能混凝土)。
5、交货时间:预计2018年2月-工程完工,按月度分计划分批交货。
6、交货地点:河北省新元高速公路项目沿线各施工现场。
7、质量要求:
7.1、非高性能混凝土用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75-2007规范要求。
7.2、高性能混凝土用水泥除了符合国家标准GB 175-2007规范要求外,另需同时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中高性能混凝土用水泥各项指标要求。
7.3、符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公交路发[2009]221号)和本项目合同技术文件文件要求。
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年检合格;具有本企业的独立注册商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厂区内无立窑生产线,拥有干法旋窑生产线且有自已的熟料生产线;水泥成品年综合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无不良产品质量评价;产品具有近半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报告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结果应涵盖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参数和指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代理商和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3.1生产厂家应具有三年内(2015年-2017年)至少两条高速公路供货业绩,且累计供货量不少于3万吨;无不良产品质量评价,无不良信誉及违约行为;
3.2 代理商应具有市政道路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公路桥梁工程等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3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第3.1条所规定的生产厂家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第3.1条所规定的生产厂家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和第3.2条所规定的代理商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为保障本项目水泥的供应: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则生产厂家必须为本项目水泥提供供应专口(即独立的水泥存储仓库和独立的装车端口);代理商参与投标则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为本项目水泥提供供应专口(即独立的水泥存储仓库和独立的装车端口)。无论生产厂家参与投标还是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向本项目提供非高性能混凝土用水泥的持续供应能力不少于1500吨/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
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个代理商可以同时投标,在同一个包件中:32.5级和42.5级水泥投标人只能取得同一个生厂家的授权进行投标;投标人根据生产厂家52.5级水泥的实际生产资质及保供能力,只能规划选择一个生产厂家的授权进行52.5级水泥投标。中标人(即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只能以投标时取得授权生产厂家的水泥实施供应,因中标人(即卖方)原因擅自更改生产厂家,视同中标人(即卖方)违约,买方将有权没收中标人(即卖方)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
7.1、联合体投标;
7.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7.3、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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