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纳发改行审[2018]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纳发改比备2018-2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纳溪区清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清凉村 |
实施时间 | 实施时间 12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1、挡水建筑物整治,包含:坝体、坝基及坝肩灌浆,钻灌浆孔1538m,帷幕灌浆1099m,下游坝坡干砌条石培厚至坡比为1:2,干砌条石培厚1170.08m³; 2、坝顶设置防浪墙19.08m³坡面设置排水沟22.69m³; 3、泄水建筑物整治,包含:侧堰墙体加高60㎝,入口处新砌墙体,底板铺筑22.87m³; 4、放水建筑物整治,包含:拆除原有损坏卧管,新建PVC卧涵管2座; 5、附属工程整治,包含:抢险道路路面硬化,新建45.42㎡管理房等。 |
建设资金 | 中央财政资金95万,四川省财政资金40万,自筹资金24.97万。 |
其他 | 发包价含:基本预备费76173.9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3500元。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泸州市纳溪区清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含临时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②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或省住建厅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截图);③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压证施工、持证上岗,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任何职务;④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⑤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采用正版书籍装订方式,否则不合格);⑥ 随机抽取后20分内,中标人必须到现场压建造师证件原件,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否则中标无效,立即申请第二次随机抽取;⑦派驻施工现场的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承诺的人员的证书原件相符,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必须是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如出现伪造行为对公司进行黑名单处罚。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1月1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1月17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48.21 | 7.41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1月1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政务中心4楼,铁路桥旁边)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