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X1030MW机组供热改造制水站建筑及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DL-裕中-2018-012
工程地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
2X1030MW机组供热改造制水站及其附属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热水站及其附属系统建筑施工及设备系统安装、供热制水站与招标方现有系统之间的连接管道系统建筑及安装、本工程涉及的厂区管道系统建筑及安装等工作,以及上述范围内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交付、缺陷处理和最终接收等本工程的所有工作。
详见技术规范。
工期要求:
2018年3月5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具体日期按招标方要求实施。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的有效证件: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建设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3业绩合同: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3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主体工程或国内3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锅炉补给水系统建筑及安装成功投运2年业绩。
2.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8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