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就洛阳市北环路与洛吉快速互通立交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7年11月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费率为1.98%。超过本预算控制费率的投标将被拒绝。
2.5、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北环路与洛吉路快速互通立交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包含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共一个标段。
设计周期: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与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含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18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