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80109-030735-7
招标编号:GFTC18HH0013
1. 招标条件
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招标人为甘肃清河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咨询审查服务管理办法》(交规划发〔2016〕20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服务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工程是国道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公路和北京至拉萨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兰州市高速绕城环线“321”环城公路网及普通国道放射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全长124.24公里,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起于榆中县清水驿乡宁家坪,经夏官营镇、金崖镇、定远镇、桑园子、打磨沟、忠和镇、张家窑、九合镇、杏花村,终点位于永登县苦水镇,路线长度109.478公里。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起自忠和镇二道岘,止于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岗镇村(其中大湾至杏花村约26.52公里与G312清水驿至苦水段共线),路线长度41.28公里,另外,同步建设河口和苦水镇2条支线长约9.2公里。其中,清水驿至二道岘段(AK0+000~AK59+166.359)、咸水河至苦水镇段(AK94+250~AK102+100)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二道岘至九合镇段(AK59+166~AK80+070)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九合镇至杏花村段(AK80+070~AK85+714.387)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G109杏花村至河口镇段(LAK85+714.387~LAYK100+754.212)、G312杏花村至咸水河段(ZAK85+062.626~AK94+250)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全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5.5米和33米,分离式路基宽12.75米和16.5米。共设特大桥4座,大桥57座;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5座;互通立交13处,分离式立交9处,主线收费站3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管理所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2处。
2.2招标范围:
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除试验段AK53+700-AK68+922.179土建工程之外的全线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和施工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含以上两阶段涉及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概预算编制等所有专业勘察设计的全部内容;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增减5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等提供咨询服务)。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长度(Km) |
QHSSZX |
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公路工程 |
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和施工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
主线124.24 连接线9.2 |
2.4 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服务周期
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服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1、根据设计单位进度安排,随时介入咨询审查工作,提出咨询审查过程意见;
2、设计文件提交20天内完成设计咨询审查报告;
3、项目建设过程中增减5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等提供咨询服务。
(备注:以上为计划周期,具体时间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审查经验,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审查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次招标资质和业绩要求如下: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QHSSZX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 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审查服务工作(累计里程不少于150公里)。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与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无效。
3.5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单位。
3.6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如参与全省重大项目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2018年 1 月 12 日18 时00 分至2018年 1 月 17 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 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4.2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请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4.3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zxbblb@vip.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2 月 7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三 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核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 ( ¥50000.00 元)。
5.5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公示信息表,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将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相关要求执行。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