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委员会机关 委托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武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8-02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PPP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立合格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建设期24个月)。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除移交给政府运营的部分除外)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天津市武清区政府指定单位。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159,222.7
三、项目预算
159222.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方法
1.供应商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针对申请人开具的关于近三年(开具日期为2018年1月11日之后)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均可)。 3、申请人已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