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批供电分离改造工程货物及施工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湘潭供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经过前期准备工作,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批供电分离改造工程货物及施工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湘潭市
2.3 项目规模:对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批供电分离改造工程,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施工。
2.4 招标范围: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批供电分离改造工程货物及施工采购,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设备、材料明细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有效期内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在有效期内的由电监会颁发叁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在有效期内的由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日前3年内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3.3施工企业人员资质:
施工企业人员必须是所在施工单位的在职员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资质和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4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3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②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③开标日前1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
④开标日前3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⑤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⑥开标日前1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⑦开标日前1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2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国家电网公司和湖南省电力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②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开标日前1年内在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有无故弃标记录的(上年度始);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湖南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