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017年 年度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
领取2018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通知
一、内容:
2017年部分标段(标段内容详见附表1)的合格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转入2018年度资格预审合格名单。
二、要求:
2017年部分标段(标段内容详见附表1)的合格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转入2018年度资格预审合格名单,必须按照2018年资格预审对应标段业绩顺延一年的要求和重新认定的检测机构目录范围(详见附表2)更新信息数据,并配合招标人后期的现场核实工作(现场核实时间另行通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一)申请人更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供货业绩更新。
②申请人检测机构是否在2018年认定的范围内(需对照附表2)。检测机构不在认定范围内,申请人对照所投产品尽快申请名录内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取得合格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可领取2018年资格预审对应标段的合格通知书。
③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申请人提供查询告知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并附申请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
④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申请人按标段提供最新的《 附表3: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标段号+标段名称+公司名称)。
⑥申请人提供2017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注:将以上纸质版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代理公司审查的内容:
①申请人供货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②申请人检测机构是否在2018年认定的范围内;
③申请人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申请人提供查询告知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并附申请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
④网上查询申请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核对申请人提供最新的《 附表3: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表 》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是否一致(电子版命名为标段号+标段名称+公司名称)。
⑥申请人更新的其他信息内容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要求。
(四)时间:
递交纸质资料时间及领取2018年合格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递交的资料不予接收。
地址及联系方式:具体详见附表4。
(五)发布媒介:
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impc.e-bidding.org)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2017年通知方式.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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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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